01
身故互助社简介
互助额度:最高10+5万
互助范围:包含疾病+意外身故
入社年龄:18-58周岁
等待期:加入满天正式生效
0
身故互助社公约()
1,身故互助社的宗旨
身故互助社是一个以旨在帮助身故社员家属/法定受益人筹集抚恤金而设立的互助平台。
.加入条件.1社员根据需求自行申请入社。社员加入本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不满足以下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无法享受本社互助权利,所作互助分摊仅作为本社爱心外援。[年7月1日,身故互助社从原康爱大病互助社拆分,已注册成原康爱大病互助社且年龄为0-59周岁且健康告知确认为健康人的社员自动默认为身故互助社社员]
.年龄18-至58周岁(名词释义1),受助权利持续到59周岁(含);.3加入本社之时身体健康,目前和过往未患有如下所列举的病症(年5月1日起注册社员适用以下标准):
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恶性肿瘤、原位癌;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病理学描述为癌前病变的疾病。
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高血压(收缩压≥mmHg或舒张压≥mmHg)、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肺动脉高压、心内膜炎、冠心病、心肌梗塞、室性心律失常、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心肌病、心包疾病、心力衰竭、脑梗塞、脑出血、颅内损伤(名词释义3)、主动脉瘤、主动脉手术;
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良性脑肿瘤,帕金森综合征、癫痫、阿尔茨海默病、脑中风、智能障碍、精神病(含重度抑郁症)、焦虑症、深度昏迷、瘫痪、植物人状态、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症;
呼吸与消化系统疾病
哮喘(重度持续或以上、或未达重度持续但6个月存在哮喘急性发作达到重度或重度以上)、肺结核、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尘肺、矽肺、呼吸衰竭、肺纤维化;食道、胃、十二脂肠溃疡或出血、溃疡性结肠炎、萎缩胃炎、胰腺炎,乙肝(含乙肝携带者)、丙肝(含丙肝携带者)、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多囊肝、肝功能衰竭;
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
糖尿病、痛风、垂体机能亢进或减退、甲状腺机能亢进或减退、肾上腺机能亢进或减退、肾上腺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皮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组织细胞增生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泌尿系统疾病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多囊肾、尿毒症,终末期肾病;
其它既往疾病
肌营养不良症、类风湿关节炎、白内障、视网膜脱落或出血、青光眼、严重残疾(包括双目失明、一肢及一肢以上断离、双耳失聪、五官、脊柱、胸廓、四肢畸形、残疾或功能障碍(名词释义4)、Ⅲ度烧伤)、任何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
特定传染病
鼠疫、霍乱、痢疾、梅毒、流行性出血病、狂犬病、炭疽、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MERS和埃博拉出血热;
过往手术和住院记录
正在住院或曾于过去年内因疾病住院治疗10天以上(不包括剖腹产、顺产、急性胃肠炎、单次发作已痊愈的肺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住院)或因意外住院治疗30天以上。存在曾经或者正在接受透析、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以及曾接受器官移植、骨髓移植;体内的主要脏器如心、肺、肝、脾、肾以及胃肠道等体内较大手术未满一年和未完全康复者。
过去年内如有以下不明原因的症状或不适,自愿承诺:受助权利为历史贡献的50倍,且不超过最高权利的50%:
体重减轻超过5公斤(非健身或减肥原因)、不明原因的出血点或瘀块、反复鼻或牙龈出血,身体出现肿块、包块、结节、赘生物、咯血、呕血、便血、血尿、淋巴结肿大,经检查显示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或随访。
通过验血、验便、心电图、X光、穿刺、造影、核磁共振、CT、B超、细胞学检查、宫颈涂片等发现异常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肿块、增生、溃疡、赘生物、淋巴结肿大、不规则流血、HPV感染。
(因以上症状或病灶引起的身故不予互助,其他无相关因素导致的身故仍可申请资助)
入社身份限制:
孕妇:允许加入,但须保留完整产检病历资料,包括产前检查和产后4天检查,加入后若在生育天内身故,需公社平台提供完整检查材料。
任何因上述资料不齐导致无法确定是否符合互助范围的申请公社有权驳回。
自愿承诺,因以下职业或者工种导致的意外身故,受助权利为个人最高权利的50%:
(1)海上、船上、高空、森林、山区、山地、地下、潜水、水下、隧道坑道、井下作业人员;
()陆上油矿开采业作业人员;
(3)4吨以上卡车、液化或气化油罐车司机及随车人员;
(4)涉及或接触任何危险物(化学物质、爆炸物、有毒物质等);
(5)高压电或带电作业;
(6)现役军警人员中的地面部队、海军陆战队、水兵、空军飞行员、前线军人、特种部队人员,或防爆警、刑警、军警校学生、消防队员;
(7)曲棍球、橄榄球、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武术、拳击、卡丁车运动员或教练员;
(8)潜水、水上摩托车、滑雪、马术、特技表演、雪车、滑翔机、汽车摩托车赛车、跳伞、击剑运动员及教练;
(9)涉及铁牛车、机动三轮车、吊车、直升机、行车、摩托车(工作时间内)的驾驶或操作;
(10)机械厂、钢铁厂、造修船业的工人,从事挖泥船、锅炉、石棉瓦、采掘相关工作的工人;
(11)制造业的机械操作人员;
(1)驯兽师;
(13)动物饲养员;
(14)飞行训练教官;
(15)建筑工程车辆驾驶或机械操作;
(16)高架公路工程人员;
(17)战地记者;
(18)武打、特技、杂技演员;
(19)跑片员;
(0)海水浴场救生员;
(1)酒吧女或舞女,非职业按摩师;
()烟囱或高速公路清洁工;
(3)职业保镖;
(4)军事武器弹药研究或管理人员;
(5)无固定摊位的个体经营者及商贩。
关于年5月1日前注册的社员,入社健康标准可参考《身故互助社入社健康标准(年5月1日修订前版)》;
关于妊娠期高血压和妊娠期糖尿病的判定,点此参考;
3,社员的权利和义务3.1社员自参与身故互助社之日起,等待期为天(年3月1日前注册且年龄为39周岁及以下的社员等待期为天)。等待期后社员不幸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时,其法定受益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受助权利(发生在港澳台和国外的身故除外)
身故互助社社员,成为社员后18-59周岁(含)期间拥有身故权利。
3.社员常规权利:社员在18-59周岁(含)期间发生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其法定受益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受助权利。
3.1如果社员在确诊疾病前或意外身故前存在邀请,可额外享受最高5万元的邀请增加权利:每有效邀请1人加入增加元受助权利。
3.年5月1日以后加入本社的社员,因以下职业或者工种导致的意外身故,受助权利为个人最高权利的50%:(1)海上、船上、高空、森林、山区、山地、地下、潜水、水下、隧道坑道、井下作业人员;()陆上油矿开采业作业人员;(3)4吨以上卡车、液化或气化油罐车司机及随车人员;(4)涉及或接触任何危险物(化学物质、爆炸物、有毒物质等);(5)高压电或带电作业;(6)现役军警人员中的地面部队、海军陆战队、水兵、空军飞行员、前线军人、特种部队人员,或防爆警、刑警、军警校学生、消防队员;(7)曲棍球、橄榄球、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武术、拳击、卡丁车运动员或教练员;(8)潜水、水上摩托车、滑雪、马术、特技表演、雪车、滑翔机、汽车摩托车赛车、跳伞、击剑运动员及教练;(9)涉及铁牛车、机动三轮车、吊车、直升机、行车、摩托车(工作时间内)的驾驶或操作;(10)机械厂、钢铁厂、造修船业的工人,从事挖泥船、锅炉、石棉瓦、采掘相关工作的工人;(11)制造业的机械操作人员;(1)驯兽师;(13)动物饲养员;(14)飞行训练教官;(15)建筑工程车辆驾驶或机械操作;(16)高架公路工程人员;(17)战地记者;(18)武打、特技、杂技演员;(19)跑片员;(0)海水浴场救生员;(1)酒吧女或舞女,非职业按摩师;()烟囱或高速公路清洁工;(3)职业保镖;(4)军事武器弹药研究或管理人员;(5)无固定摊位的个体经营者及商贩。
3.3过去年内如有以下不明原因的症状或不适,自愿承诺:受助权利为历史贡献的50倍,且不超过最高权利的50%:体重减轻超过5公斤(非健身或减肥原因)、不明原因的出血点或瘀块、反复鼻或牙龈出血,身体出现肿块、包块、结节、咯血、呕血、便血、血尿、淋巴结肿大,经检查显示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或随访。通过验血、验便、心电图、X光、穿刺、造影、核磁共振、CT、B超、细胞学检查、宫颈涂片等发现异常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肿块、增生、溃疡、淋巴结肿大、不规则流血、HPV感染。(因以上症状或病灶引起的身故不予互助,其他无相关因素导致的身故仍可申请资助)
3.4重要提示:
(1)若社员同时已加入康爱大病互助社或抗癌互助社,且因发生符合康爱大病互助社、抗癌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或中病互助社等资助的条件导致的身故,若符合相关互助社的资助条件,则以康爱大病互助社、抗癌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或中病互助社等为准,本社不再为其发起互助。
()同时加入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抗癌互助社资助的社员若已经获得该社互助权利,后续不再享受本社疾病身故权利;同时加入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抗癌互助社资助的社员,但因不符合该社入社条件致申请互助被拒绝,后续不再享受本社疾病身故权利;
(3)本社不支持申请人放弃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及抗癌互助社等互助社权利而选择身故权利,即:若受助人满足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或抗癌互助社等互助标准,但未及时申请或在确诊中病、大病或癌症后擅自退出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及抗癌互助社等互助社以等身故后申请身故互助金,本社身故权利也视为自动放弃;
(4)社员在等待期满以后身故,但是在等待期内已经通过其他任何诊断手段发现疑似,或者已经开始实施针对治疗或导致“身故”的相关疾病就诊,不再享受疾病身故权利。
3.5.如社员同时参与康爱公社其他互助社且同时享受了该社的互助权利的,则身故互助社与康爱公社其他互助社邀请增权不再重复享受:即,如果社员在康爱公社的其他互助社和身故互助社的邀请增权各为:00元,则该社员享受邀请增权为00元,不再重复享受为元。
3.年9月1起注册的社员,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内申请资助权利,其受助权利为最高权利的一半;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后确诊,则对应的最高资助数额。
3.4社员实际得到的互助金需要扣除相应费用,包括:管理费提取项。3.5社员权利的获得未来可能会增加先决条件,如能够证明入社健康和利于申请审核的补充条件,康爱大病互助社将制定和进行公示后加以实施。3.6社员不幸疾病或意外身故,其他社员将进行均摊式互助,为了减少社员的压力,针对一次个体案例,每人每次均摊不超过10元。3.7社员分摊每月汇总进行两次,社员每月需完成两次互助,互助扣款时间是每月的1日0点(上月月末的4点)和16日(本月15日的4点)。3.8社员分摊计算办法:本期筹款目标总和/(上期筹款后留存的总人数*0.9)。社员须在有分摊义务的当月充入指定资金。扣款时根据筹款月实际参与人数进行计算扣除(从年10月第一期互助期开始,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分摊义务为成年人1/3)。3.9代管帐户余额不足扣款问题:当社员代管亲友,出现账户余额不足时,以加入时间先后顺序扣款,即先加入的先扣除;如代管帐户中有儿童也有成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成人的义务,但足够满足儿童的义务(未成年人义务是成年人一半),此时会扣除代管儿童的义务部分。3.10社员在身故互助社只有一次申请互助的权利,即如果因身故获得互助后,不再享有互助权利。
3.11当申请受助社员出现以下情况,为了保护社员权利,体现公社人性化、倡导社会和谐价值观,公社予以最高权力的50%的进行筹款:
(1)因医保卡借给别人导致自己有“大病就诊记录”,如果未来能找到相关证据证明“生病的人并非本人”——医保卡外借属于对自己“不负责”的事情,本不应该提倡,希望通过本规定,让大家更加关心自己的医保纪录。
()不明原因身故-由于人已身故,对于无法判定死因的(无法判定是否是观察期内疾病导致还是观察期后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
(3)社员如果因过往疾病就诊时,使用非本人身份信息就诊,且该就诊记录的诊断的疾病与申请受助时的大病存在直接关系,未被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为欺诈行为(如习惯使用曾用名、小名等),即便最终该社员通过审核、以最高权利的50%为其发起筹款-非实名就诊属于对自己“不负责”的事情,不应该提倡,希望通过本规定,让大家都使用自己的实名身份信息就诊。
(4)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天——天(如身故:9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
(5)因多家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不一致的案件,或审核机构、申请社员都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如果长期意见不统一,导致社员无法快速拿到钱,对社员也不利,公社按照50%的目标筹款。
(6)申请人因同时加入康爱大病互助社、中年大病互助社、中病互助社及抗癌互助社等互助社且满足相关大病条件,但因申请人公社账户中上述互助社均被冻结而导致无法申请,后因疾病身故的,公社按其身故互助社权利50%进行筹款;
4,社员资格存续4.1如社员有一次因为任何原因未能履行互助义务,账户将会被冻结,互助资格将暂时被中断,社员可选择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激活,如果超过1个自然月仍未激活的,则被视为退社(丧失社员资格)。4.受助权利从注册之日起持续到59岁(含),社员可自愿在线退出公社。4.3受助社员可自行选择退社或者留在公社履行义务。
4.4丧失社员资格后,符合条件重新加入本社的,等待期和最高权利的确定自加入次日起重新计算,相关健康要求也参考本社最新入社健康标准。
4.5如果您有忘记履行互助分摊任务的记录,则您(包括您代管亲友)的账户将会被冻结,受助权利将被中断,自年11月1日开始,您可以通过以下种途径激活:
手动激活方式:
(1)账户被冻结后,在下一期互助扣款前激活(如1日被冻结,15日之前完成激活或16日被冻结,30日之前完成激活),补交倍互助金即可。互助权利将在该社冻结之日的下一个自然月对应的日期恢复(如1日被冻结,期间完成激活,互助权利将于次月1日恢复);补充约定:从年5月1日起,首次被冻结的账户,在下一期互助扣款前激活仅按当期应扣互助金补交即可,享受豁免“倍)补交激活的福利。
()账户被冻结后,在下一期扣款前未完成激活的社员,若在下一个自然月对应日期前完成激活(如1日被冻结,16-次月1日前期间完成激活),补交5倍互助金即可(如1日被冻结,期间完成激活,互助权利将于次月1日恢复);
(3)账户被冻结后,超过一个月未完成激活的,失去补交激活机会,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
自动激活方式:
如社员一直未进行手动激活,公社将于该账户互助社被冻结当期的后续第次的扣款时,开启自动激活方式。届时如果社员账户余额足够扣款,账户将自动完成激活,等待期将被重新计算,但可保留历史贡献。
4.6如果社员被确诊罹患符合互助范围的身故事件,受助社员家属需及时向公社报案,在公社报案登记且被告知案件已进入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环节,可不再履行互助义务;如在报案登记前未履行互助义务或被告知暂不符合互助条件后仍不继续履行互助义务的,则等同视为放弃退社(丧失社员资格)。
5.申请资助流程社员不幸身故时,其法定受益人或其他申请人申请公社资助的流程如下:
5.1关于申请互助的时间:(1)申请人(社员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需要在受助人首次确诊60天内提交申请,如社员身故,其法定继承人应在90天内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天内(如身故:9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天内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受助权利。
5.申请人在康爱公社平台受理申请后天内按照康爱公社平台的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初审通过,申请人需要在初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审核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5.3申请人通过初审后,需要预付元审核费(如多家审核机构同时审核,审核费或额外增加),审核费作为审核机构的调查成本,申请人支付审核费后转与相应机构或个人;如审核通过,康爱公社将于互助筹款时将受助人已支付的审核费以额外互助金的形式捐助给受助人。
5.4身故互助社平台收齐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后,开始组织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申请事件进行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结论,有争议或疑难的事件,由相关专家进行审定。
5.5申请情况清晰明确的,审核时间为互助申请人完整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为60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的为90个工作日内。
5.6审查结束后,康爱公社将每月1号、16号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不符合规则的,康爱公社平台将告知申请人。
5.7公示和筹款同时进行,康爱公社将于定期于每月1号、16号为公示期满的社员发起筹款,平台计算每位互助社员的预均摊金额。
5.8筹款期为半个自然月,康爱公社将于每月1日、16日凌晨进行当期互助金分摊扣款,康爱金归集完毕后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划拨资金。
5.9若有社员在公示期间有依据地对申请人资料提出异议,康爱公社平台根据异议情况要求互助申请人解释说明或补充提交材料,并再次进行审定。
6,不予互助的情形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互助社员身故的,其他社员没有义务提供互助:
6.1社员未获得或已丧失社员资格的;
6.社员在加入时,或在审核调查过程提供虚假信息(含虚假联系方式),刻意隐瞒事实或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6.3社员在加入时或加入后的观察期内已患有癌症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史(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6.4社员在等待期满以后身故,但是在等待期内已经通过其他任何诊断手段发现疑似,或者已经开始实施针对治疗或导致“身故”的相关疾病就诊;
6.5社员吸食或者注射毒品,醉酒、酒精中毒;
6.6社员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7社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8社员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酒驾、醉驾和无证驾驶);
6.9自杀以及自残;
6.10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6.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1社员作为被代管亲友被代管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6.13社员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或被袭击;
6.14社员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6.15社员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6.16社员未尊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再此限。
6.17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事故
7,申请所需材料社员不幸身故,其家属获法定受益人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7.1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领取康爱金时,受托人还必须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7.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相应检查报告单。对于意外死亡的,还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工伤证明、派出所证明)
7.3如果社员已向身故互助社平台申请互助,但在实际领取互助金前身故,身故互助社平台会将互助金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其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互助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7.4身故互助社平台认为必须提供的与审核相关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5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或者需要进一步确定性质、原因的,身故互助社平台将及时通知互助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8.信息披露为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康爱公社对信息披露做出如下的安排:8.1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提供个人账户,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资金账户的明细信息。8.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建立个人账号,记录所有发生的互助金明细信息和累计互助总额;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互助的每笔资金去向,包括互助对象和互助金额。8.3康爱公社平台适时公布每次互助事件的资金归集进度数据,参与公社社员人数,已经互助的人数,累计互助总金额等相关数据。8.4个别互助事件需要发布专项报告的,康爱公社平台将适时发布供互助社员查阅。8.5康爱公社定期公示当月符合本社规则的公示,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和合法调查。为确认求助申请的真实性,社员同意抗癌互助社平台向其他社员公示互助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详细情况,披露申请互助所提供的相关材料。8.6康爱公社平台将定期公布当月申请人名单供社员查阅。8.7康爱公社平台将实时发布社员预存的资金总额。8.8康爱公社设立专门的网页发布内容,同时通过论坛社区作为披露的载体。
9.社员隐私的保护9.1身故互助社平台尽合理义务保护社员隐私资料。
9.社员负有保护受助社员的义务,不得将其他社员的个人信息外传。
10.还需要北京中科白癜风出席健康中国公益盛典寒假白癜风优惠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