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1、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工会会员和会员子女(0-18周岁)。
2、工会会员人员名单以各基层分工会提供、统计为准。
3、工会会员子女以公司人力资源部补充医疗保险登记的子女名单为准。
二、保险时效:年10月1日0点起至年9月30日24点止。
三、保险终止:工会会员离职当天,本人和子女的保险即刻终止。
四、保险内容
五、附加增值服务
1、健康知识
泰康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健康知识宣传。定期提供专题健康知识,协助预防疾病。
2、提供团购保险服务
免费开通团购保险平台,工会会员可通过团购平台为自己和家属选购产品,享受团购优惠。会员直接与保险公司接洽,个人付费,自主,自愿参加。
3、航空意外保险保障
工会会员享有百万保额航空意外保险保障,期限为-10-1至-9-30。乘坐民航飞机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给予赔偿。
六、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中所列情形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不在本保险赔偿范围内:
1、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6)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翼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2、重大疾病及重疾轻症保险除外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者被谋杀;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生长发育不良或迟缓。
七、相关流程
八、理赔资料:
1、意外残疾
申请书、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故说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
2、意外身故
申请书、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比例约定、受益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
3、重疾及重疾轻症
申请书、病历、相关诊断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
4、此保险为给付性保险,原则上不需要交付相关发票。
九、疾病种类
1、60种重大疾病(赔付保额)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终末期肺病、颅脑手术、严重I型糖尿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侵蚀性葡萄胎、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重症肌无力、持续植物人状态、严重心肌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坏死性筋膜炎、系统性硬皮病、严重克隆病、进行性核上性麻痹、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肺泡蛋白质沉积症、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严重面部烧伤、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肺淋巴管肌瘤病、象皮病、胰腺移植、严重川崎病、肾髓质囊肿病、克雅氏病、埃博拉病毒感染、失去一肢及一眼、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严重传染性心内膜炎、嗜铬细胞瘤。疾病定义见附件一。
2、26种重疾轻症(赔付保额的25%)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轻度瘫痪、胆道重建手术、视力严重受损、单眼视力丧失、运动神经元病、轻微脑中风后遗症、轻度颅脑手术、次级严重头部外伤、面部重建手术、双侧睾丸切除手术、肾脏切除、单个肢体缺失、肝叶切除、肺切除、单耳失聪、较小面积Ⅲ度烧伤、轻度面部烧伤、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疾病定义件附件二。
十、联系方式
1、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崔瑶瑶/-(一般咨询)
董书浩/-(重大问题及投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4小时报案,重疾或意外事故请24小时内报案或通知上述人员
2、长安福特工会:余宏:-
附件一:
(一)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如下: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a)原位癌;
b)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c)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d)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e)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f)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a)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b)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c)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d)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b)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c)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a)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b)肝性脑病;
c)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d)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a)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b)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a)持续性黄疸;
b)腹水;
c)肝性脑病;
d)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b)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c)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微信营销中科白癜风医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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