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0多天后,镇江丹阳一女子被查出怀有葡萄胎,治疗花去5万余元,前夫该不该承担医疗费?为了这笔费用,二人再次对簿公堂。
年3月5日,刘某、张某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离婚协议。3月29日,刘某做彩超显示可能怀了葡萄胎,后诊断为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刘某先后8次住院做手术,共花费5万多元,扣除医保报销的3万余元,刘某实际花了2.3万余元。
刘某认为,由于前夫的原因,她的身体受到了创伤,以后可能会不孕,要求张某承担医疗费。
而她的前夫张某不承认刘某怀的是自己的孩子。刘某起诉至法院。
2法院:前夫付一半医疗费法院审理认为,经医疗机构病理学检查,刘某怀的葡萄胎形成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刘某请求张某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其怀有葡萄胎而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2.3万余元的一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法庭一审判决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刘某医疗费.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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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葡萄胎葡萄胎是指妊娠后胎盘绒毛滋养细胞增生形成大小不一的水泡,形如葡萄。这种症状下极少有足月婴诞生,且对患病妇女健康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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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小焕主编丨洪溪小子审核丨愤怒的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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