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B超次数多对胎儿有危害吗?
(来源:医学网)许多超声医生常常会遇到孕妇接受超声检查前的疑问:不是有人说B超辐射厉害,做的次数多了不好吗?
更有少部分人,竟然就因为这个莫须有的说法,硬是坚持不做超声检查,一部分孕妇到快要生产之前才勉强做一次超声检查,结果个别能够容易被超声筛查出的情况,发育异常的胎儿错过了被查出的最佳时机!
等生出孩子发现有一些明显能够被超声检查出的畸形时后悔不迭,导致孕妇本人及家人精力、财力、物力皆受巨大创伤,甚至给国家社会造成负担!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围产保健门诊陈洁副主任医师介绍,B超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在欧美国家和日本围产保健的全过程几乎全部依赖B超,医生会为孕妇每周进行B超检查。
针对如此发问的孕妇或其家人,许多超声医生有意识地综合询问了一下,过程与结果大抵如下:
问:你(你们)是听谁这样说的?孕妇或其家人:听他(她)们说的。问:他(她)们都是谁?孕妇或其家人:家里老人、朋友、姐妹等人。问:他(她)们都是(妇产科)医生吗?有从事超声专业的医生吗?孕妇或其家人:嘿嘿嘿...不是。
至此可以看出,对这个问题,很多人处于人云亦云的状态下接受并传播着,因为在计划生育国策下,现代人要个孩子太“珍贵”了!一旦怀孕,相当一部人是时时小心、处处在意,生怕有个闪失!对于这种“也许、可能”的说法,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意无意地在受此约束,甚至主动传播。
那么到底B超有没有辐射危害呢?
首先要说明一下,B超仪器都是通过超声波的原理来工作的,和透视拍片用的“X”线根本不同!
事实上,正是有很多人将这二种不同的方式混为一谈,大家知道的“X”线对孕妇、胎儿的损害比较多,而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也会询问孕妇是否接受过“X”射线检查(比如:拍脊椎片、心肺透视、消化道钡餐透视检查等),针对准备怀孕的准孕妇及家人,也是再三的叮嘱不要做此类“X”放射线检查。而很多认识水平不高甚至没怎么接受过教育的人最容易把二者相混,以讹传讹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少部分文献提及,B超单次检查且在固定部位、特殊部位(如眼球、少年的阴囊等)做的时间太长(超过20分钟),在显微镜观察下会有一些细胞层次形态上的改变,是由于超声波发射接收过程中的热效应所致,而根本也未提及辐射一说。
实际B超检查操作过程中,普通、常规胎儿检查不可能在某一点固定不动超过15分钟,即使遇到难以显示的部位,也多数是要孕妇起身活动几十分钟以后再次检查,所以也不存在发生显微镜下可观察到的热效应一说。
▲孕妇胎位不正怎么办?三十周左右必须多练孕妇操。
优生优育从超声检查开始!
B超是产科检查是否怀孕在宫腔内和检测胎儿发育的有效检测手段,因为方便、简单、快速而广泛应用于临床。
这几年四维超声逐渐普遍应用,甚至能从孕中期可以监测出胎儿有无畸形,如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神经管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多囊肾,肾积水等)、胸腔与肺的异常(胸腔积液,肺囊腺瘤等)、疝、腹壁缺损、消化道畸形(食道闭锁、十二指肠狭窄或闭锁)、短肢畸形、胎儿肿瘤等。
如果听信、受到所谓的超声辐射之类的言论影响,在整个孕期中一次检查也不做,或许会遇到不可挽回的坏结果,悔之晚矣,令人遗憾。
工作中常常也遇到许多这种不愿看到的意外发生,常见的不良后果如下:
*怀孕8周左右时,未能超声检查确诊宫内正常妊娠,使宫外孕(或其他异位妊娠)延误了被查出的时机,发展至破裂大出血生命受到威胁。
*宫内妊娠但是孕卵枯萎或胚胎停止发育后,未接受超声检查确诊,使得稽留流产可能性增多,严重者导致宫腔感染或继发绒癌等恶性病难以治愈。
*高发病之一葡萄胎,在8--12周比较容易被超声检出,如果不知道是葡萄胎,任由发展导致子宫肌层被侵蚀,穿透大出血的后果不堪设想,笔者曾遇到一例,因为出现腹痛、血压降低,医院,才发现妊娠4个月葡萄胎,已侵蚀穿透子宫壁,尽管急诊手术保住了性命,却再也不能生育了,而这种情况若提早两个月检查,本是可以及早治疗达到良好的疗效的。
*胎儿颈部淋巴囊肿或颈部透明层增厚,适于在孕14~20周左右检查到,错过时机后,即使曾有过颈部透明层增厚,也会因为胎儿快速长大掩盖了这种异常,而失去以此为参考项目的优生优育的对比依据。
*胎盘低置或前置,如果不被超声检查出而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会有可能因为剧烈运动等引起大出血、早产、流产等。
*双胞胎、多胞胎如果不能及时超声检查得知的话,无法提前预防、治疗一些并发症(如双胎输血综合症、妊娠高血压症等),甚至不能做好足够的精神准备、物质准备等。
*如果胎儿不幸有致命性的发育异常或畸形(如脑脊膜膨出、脊髓脊膜膨出、内脏外翻、较大的开放性脊柱裂、脑积水、胸腹水等)而不被检查得知,一直到生产以后发现或造成难产,对孕妇或家庭来说将是巨大的悲剧。
还有很多意外情况不胜枚举……
有些时候对于某种发育异常的发现与否,常常决定着胎儿的去留,这种时候,即使是有可能产生一些副作用的检查,必要时还是要做的,就像为了检查染色体有无异常时,哪怕冒着早产、流产的危险也是要做诸如羊水穿刺、胎儿脐血穿刺一样。
而超声检查经济安全、简便、无创、无辐射、可重复性好,在胎儿检查中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此,大可以抛开顾虑。
B超检查是否多多益善?
一般来说,孕妇怀孕到分娩的全过程最少应做5次B超:
第一次是在怀孕6--8周之间,以排除宫外孕或葡萄胎的可能;
第二次是在孕12--18周之间,这时进行优生检查,排除胎儿异常发育因素,需要用B超测查准确孕周;
第三次是在孕22--26周之间做四维超声检查,主要是诊断可见畸形;
第四次是在孕28--32周之间,看胎儿的发育情况,脐带与胎位,如果胎位不正无脐带绕颈需要及时指导纠正。
第五次是在36--40周,主要是通过B超观察胎儿大小、成熟度及羊水胎盘状况,作为选择分娩时间和方式的参考。
专家认为,每个孕妇存在个体差异,并不是每个人都只需要做5次B超,有些胎心不好或其他异常的孕妇来说,B超是监测胎儿确保孩子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若需要的话应该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以便心中有数或对畸形等发育异常及早发现、尽快处理,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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