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需要做5次超声检查。如遇到特殊情况,如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畸形、胎盘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医生还会根据临床的实际状况另行增加。
一、6~7周的早孕检查:主要确认孕周,判断怀的是单胎、双胎(确认绒毛膜性)还是多胎,检查是否有妊娠异常,是否有宫外孕、葡萄胎、胎停育等情况。
二、11~14周的NT检查:主要是检查NT(检测胎儿颈项透明层的厚度)。NT是最早的筛查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检查方法,如果NT指标异常要及时进行必要的产前诊断检查。
三、20~24周的系统超声检查:主要是进行胎儿的排畸检查,俗称“大排畸”。这时能检查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比如说四肢,内脏器官,面部等缺陷。
四、32周左右的检查:主要是补充排畸以及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查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异常等情况。
五、37周左右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胎盘成熟度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等,对胎儿体重进行估计,评估分娩方式,不涉及胎儿结构检查。如果超声提示脐带绕颈不要紧张,注意胎动情况,大多数脐带绕颈都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但有宫缩后要及早就医。
小提示:孕早期3个月做B超检查时,由于胎儿较小,检查前还是需要憋尿的,但3个月以后,B超检查胎儿情况时不仅不需要憋尿,检查前最好把尿排净哦~
▎温馨提示:孕期这5次B超检查只是一般健康、正常的准妈妈所需的检查次数。若遇到特殊的情况,如发现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缺氧、胎儿畸形、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医生还将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医学需要的B超检查次数。反复B超对胎儿有影响吗?对此,有专家表示,B超属于一种声波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而且医学上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对人体组织没有伤害,对胚胎来说是安全的,至今也没有因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不过,虽说B超对胎儿是安全的,但是过犹不及的说法依然是有道理的。对于部分太过紧张孕期反应的孕妈妈来说,频繁做B超检查也是没必要的。由于胚胎的生长发育需要时间,在短期内复查B超除了要增加麻烦,增加费用,增加担心以外,是没有任何临床意义的。特别是在孕早期,没必要反复检查。所以,对于孕期B超,究竟要做几次,不能一概论之,应以检查目的为主。常规的必要次数当然是不能少的,那么是否要增加B超次数则以医生的检查结果及建议,科学合理安排产检即可。
医院妇科产科专家白金兰医生,白玉章医生:许艳霞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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